冷水灘融媒9月20日訊(通訊員 陳華明)雖然大多數(shù)駕駛人,,對“讓右原則”并不陌生,,但在實際駕駛過程中,特別是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交通要素本就繁雜,,既沒有信號燈提醒,又存在視線盲區(qū),,一不小心忽視了這一點,,就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
9月5日10時35分許,,周某芳駕駛永州1010**6二輪電動車沿百業(yè)街由西往東行駛,,行駛至冷水灘區(qū)百業(yè)街與雙洲路交叉路口時,與蔣某波駕駛沿雙洲路由南往北行駛的湘MS1**6的輕型普通貨車相撞,,周某芳隨電動車被撞倒在道路中間,,所幸佩戴安全頭盔,,護住了頭部,只受了輕微傷害,。
周某芳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蔣某波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通行時未注意避讓,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冷水灘交警提醒:駕駛車輛行經(jīng)路口需謹慎,減速慢行多觀察,,要讓優(yōu)先通行方先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確保安全行車,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共同創(chuàng)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
來源:冷水灘交警
作者:陳華明
編輯:屈文利
二審:陳潔
三審: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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